周大生黄金克重不足且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317vGB50
处理中
1.本人2025.12.30号晚上于专柜购买足金戒指,购入价格2400元。购后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质保单上面没有显示克重。只给了质保单,标签被剪并未给本人,购买时我要求称克重,称上显示2.1克,谈妥后购买了。 2.在2026.1.5号于其他商场珠宝店复称只有1.34克,与柜姐沟通退款不给予解决,并声称该物品为一口价,当天称重是有吊牌重量,本人并不知道以为是纯戒指克重,导致我在不知实际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高达1791/克的黄金戒指,本人当时购买之后在店里一直跟朋友说2400买了2.1克的金戒指,该售货员在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并没有提醒。 3.发现问题后,在微信联系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 4.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