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及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nZjSUD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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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12月30号于周大生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2600元。购买过程中,我要求称重后告知我****,并没有说清楚称重是包含着标价克重,后面由于价格贵,就没买走了。加了微信后,说可以便宜点卖,当时忘记克重多少,在微信询问后还是告知****,当下也没有告知是包含着标签克重。后面觉得价格合适返回店面购买。后续购买过程中,一直跟朋友说购买了****金戒指,其售货员并未纠正。在2026年1月5号当下在其他金店称克重后发现所有****,与购买时售货员给出的克重不同。售货员在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只要消费者与商家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与周大生售货员微信上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与售货员微信沟通后,拒不承认不退款。 4.霸王条款:该店铺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的不*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黄金行业已然将霸王条款作为行规,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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