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手机内屏故障拒免费维修投诉
网友保保_pOscFtE1
本人于2025年3月19日在葫芦岛市连山区*路中国联通线下门店购买荣耀MagicVS 2手机一部,机身序列号为8626****,依法享有三包服务保修期至2026年3月18日,2025年12月15日,该手机在无磕碰,无衰落,无进水等任何人为损坏情形的常使用过程中,内屏突发故障,具体表现为,内屏花屏呈现绿色,触控失灵等。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8日,本人拨打荣耀消费者服务热线95030多次反馈故障,客服人员工号16119、16379等,多名客服以屏幕穿刺人为损坏外力导致等为由,要求本人承担维修费用50%,后又降为30%,本人不予认可,因为要求本人承担维修费,无任何事实与检测依据。本人前往葫芦岛市连山区群英路荣耀授权服务中心检测,工作人员未出具书面检测报告,要求本人联系95030客服人员,说他们听命令之后才能按命令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第11条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贵司主张人为损坏应承担举证责任,在未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检测报告,无充分证据证明故障系人为原因导致的情况下,无权要求本人付费维修。 投诉诉求:责令贵司立即安排本人前往就*荣耀授权服务中心,对故障手机进行更换新机或免费更换新内屏,贵司在收到本投诉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就处理方案向本人作出书面答复,联系电话156****291555,或156****2915。 若贵司逾期未答复或仍无理由拒绝本人合法诉求,本人将依法向12315*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追究贵司因此给本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 附件:1手机购买发票 2手机删包凭证照片 3手机故障照片 4与客服沟通记录截图 投诉人:闫福巨 日期,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