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友家居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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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2月27日,与新都全友全屋定制(地址:成都市新都镇电子路东段金冠华庭11栋2楼 电话86666315)签订了一份总价为69800元的装修合同。该合同包含价值24800元的成品家具、38*方米的柜体(超出部分按880元/*方米计算)以及“3+3+1”配置的橱柜(超出部分按1980元/*方米计算)。 在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成品家具包可按“工厂价”进行抵扣,即例如一件标价5000元的沙发,工厂价为3500元,实际抵扣金额以3500元计算。在此宣传和承诺下,本人基于对“工厂价”抵扣方式的信赖,支付了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作为合同定金。 然而,后续沟通中本人发现,全友方面并未按其承诺的“工厂价”进行抵扣,而是直接按照商品的实际标价在24800元额度内扣除。此举与销售阶段所作承诺严重不符,已构成明确的价格欺诈与消费误导,致使本人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更令人愤慨的是,本人在就此事与门店店长理论时,对方竟承认其因“价格问题”已多次被12315监管部门约谈,并直言“很多消费者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这恰恰说明该商家长期、多次采用相同手法进行误导性销售,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且至今未进行整改,反而持续以话术对消费者进行“洗脑”,行为性质恶劣,目中无法。 此外,经本人后续向其他全友门店询价比对,所涉同类产品的定价亦普遍低于该门店报价,综合差价超过6000元。这进一步印证了该门店在价格上的不诚信行为。 综上事实,本人的核心诉求如下: 因新都全友全屋定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及诱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导致合同订立的基础丧失,本人现要求: 解除双方于2025年12月27日签订的装修合同,并责令该商家全额退还本人所支付的定金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