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商品致烫伤要求赔偿遭拒
网友保保_T2Tb5fdB
已完结
我是消费者,订单号为[6923****8930],于2026年1月13日在抖音商城购*台铭榕自选店铺买了京典百韵手腕带。 我在2026年1月14日按照说明书规范使用该产品后,手腕部位出现明显烫伤,症状为双侧手腕可见多处红斑、水疱、大疱,边界清楚。目前我已就医处理,诊断结果明确显示烫伤与使用该腱鞘贴相关,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缴费票据等材料我均已留存。 现向该店提出合理赔偿诉求,包括:1. 商品全额退款39.90元(已退);2. 就医产生的相关费用55.13元(挂号费8元、往返交通费28.83元、药品费28.30元);3. 因烫伤误工导致的误工费1431.85元(按底薪4500元/2026年1月法定工作日22天核算,日薪约204.55元×误工天数7天=1431.85元);4. 营养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1986.98元(商品退款已结清) 该店铺客服已承认是他们过错,但最多只愿意赔偿500元,双方协商无果,维权无门,消费者正常购买使用商品导致受伤,现在不止无法正常工作,连穿衣洗澡等正常生活都受影响。消费者权益谁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