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宣传拒不回应
网友保保_HYwLuJBk
已完结
我于2025年12月25日在该淘宝店铺购买了一款商品,购买时商家通过其小红书和抖音等社交媒体账号宣传该商品为“永不再贩”。然而,在我购买仅23天后,商家就在抖音以及小红书*台宣称再贩一款“优化款”商品,该优化款与我购买的商品在款式、设计上完全一致,且售价低于我购买时的价格。 我发现问题后,通过淘宝客服和商家社交媒体账号多次沟通,但商家未予回应。商家“永不再贩”的宣传与实际行为严重不符,已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与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我要求商家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退还我购买商品的货款388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164元,合计15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