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以旧换新诱导消费及缺斤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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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20 日下午,本人携带 22.55 克黄金至被告东坝万达周大生店铺进行以旧换新业务,进店时明确表示希望以克换克。然而,在交易过程中,被告导购采用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其将黄金克重转换为总金额进行交易,且商品未悬挂吊牌,仅标注了商品价格。当原告询问克重问题时,导购刻意以商品总价进行规避,导致本人无法知晓所购商品的实际克重,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换购完成后,原告通过商品吊牌才得知所购商品的实际克重。经计算,实际每克黄金成交价高达 1906 元,这一价格远超当日黄金牌价。并且,在整个购买过程中,店员从未明确告知原告每克黄金的成交价,此行为违反了交易公*原则。 此外,在换购手镯的过程中,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原告确认购买的手镯在其一再要求下称重为 8.18 克,但最终成交后拿到的手镯实际重量仅为 7.51 克,重量相差明显。 在交易完成当日,商家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经本人于次日前往要求,商家才补开发票。 综上所述,商家的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商业诚信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特申请执法部门严查,同时诉求为按发票金额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