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台拒全额退款涉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CfELiMEW
本人于2026年1月17日23时通过去哪儿旅行*台,与商家中国川旅集团 玩美世界国际旅行社(成都)有限公司旅游套餐服务协议,支付费用2360元,后于2026年1月18日下午6点提出退款申请,全程在付款后24小时内退款。且旅游社未包机票门票、未签合同、未产生任何实际消费,也未给商家或*台造成实际损失,该情况符合合理退款条件。去哪儿旅行*台作为交易撮合与技术支持方,应履行*台监管与协调义务。但商家以“旅游前4~7天扣除20%手续费”的*台规则为由,要求扣除470余元费用,且本人要求商家提供相应损失证据时,商家一直拒不提供;*台也以“与商家有合同”为由拒绝提供损失证据,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58条规定的监管义务;同时商家提出让我私下解决、不走*台,仅同意少扣200多元费用。商家私下提出减少手续费,存在违规操作;本人与商家、去哪儿旅行*台多次沟通均无法达成一致,该扣费规则涉嫌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合法权益,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旅游者请求退还尚未实际发生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相关精神。现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协调去哪儿旅行*台及商家中国川旅集团,向本人全额退还已支付的2356元费用,不得额外扣除任何手续费。《民法典》577条,我有法定解除权,旅行社仅能扣已付且不可退的实际支出,无证据不得扣款;无机票/门票,旅行社更难主张高额必要费用。根据*台展示的退款规则,商家需在2026-01-20 20:17前处理退款申请,超时未处理即视为自动同意退款。虽然规则主体是商家,但该规则是由去哪儿*台公示并作为交易依据的,*台有义务监督执行。现在商家虽在18号拒绝,但*台直到21号才做出最终判定,已超出规则约定的时限,因此应按规则执行自动退款。同时,商家备注‘协商好原计划出行’与事实不符,请*台立即履行规则,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