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Pura 80购机2日内降价,商家拒履行7天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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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1月28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卓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华为授权门店)购买了华为Pura 80(丝绒白 12GB+512GB)手机一台,实付4799元(已享受*补贴优惠)。2026年1月30日发现同款机型官方直降400元,购买时间仍在7天价保有效期内。我向商家提出补400元差价的合理诉求,但遭商家拒绝。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应恪守诚信、履行约定”的规定,侵害了我的公*交易权。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按照7天价保*,在扣除国补后的实际支付基础上,退还400元购机差价,或提供等额华为官方代金券/等值正品配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