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隐瞒克重及未开票欺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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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2月15日,在衡阳市蒸湘区锦源首饰经营部(六福珠宝衡阳弘阳广场店,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60号弘阳广场1F-1036号铺柜)购买六福珠宝足金挂坠两件,以一口价形式支付现金全款2272元。电子保单是我昨天找销售要的才看见克数。并没有看见计价规则。 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未主动告知两款挂坠实际克重(分别为1.39克、0.64克,总克重2.03克),未清晰说明一口价商品计价规则,存在隐瞒核心消费信息、诱导消费的行为;交易完成后,商家仅出具本人签字确认的电子保证单,未按规定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也未提供对应商品质保卡。也没有收到电子单。后续本人就消费争议与门店协商售后,商家拒绝本人合理诉求。依据中金在线、金价查询网、金投网等权威*台2024年2月15日发布的报价,当日六福珠宝足金999饰品挂牌价为621元/克,按此核算两件挂坠合理总价为1260.63元,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1011.37元不合理差价。 商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