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擅自拆分车票致多付费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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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在12306官方*台无法候补到【商丘→杭州】高铁票,于[请填写具体日期]在携程APP使用其“智能中转”方案。系统推荐路线为“商丘→阜阳→杭州”,并提示可分段购票、上车补票。为提升*票成功率,本人通过分享助力(而非直接付费)的方式获得了携程VIP*票权益,当时页面明确提示:助力VIP与付费VIP享有完全一致的*票权益和服务内容。 随后,携程系统自动*票,成功购得第一段【商丘→阜阳】车票(票价83.5元)。在后续【阜阳→杭州】段无票的情况下,携程未按约定*购一站车票以便上车补票,而是未经本人任何同意,擅自将【阜阳→杭州】一段行程拆分为【阜阳→合肥】(票价69.5元)和【合肥→芜湖】(票价92.5元)两段车票,并停止*票,导致最后【芜湖→杭州】段无人处理。本人只得自行联系12306办理“变更到站”补票,才最终到达目的地。 本人实际支付三张车票共计245.5元,而当日同车次【商丘→杭州】全程票价(或合理分段票价)仅为158元。因携程擅自拆分、服务不完整,导致本人多支付87.5元。 事后与携程客服沟通,客服以“未收取本人费用”(本人通过助力获得VIP)为由,仅提供两张20元优惠券作为补偿,拒绝退还差价。 投诉理由: 1.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携程未经同意擅自拆分行程,改变原定出行方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 2. 虚假宣传:宣传助力VIP与付费VIP服务一致,实际服务内容大打折扣(未按承诺*票、服务中断),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携程过错导致本人多支付87.5元,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诉求: 要求携程退还因擅自拆票导致的多付差价87.5元,并对服务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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