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学网虚假宣传诱缴费拒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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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天津市优学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诱导报考消防工程师为名,向本人收取费用5480元;同年4月月,该机构又以申请私教班培训名额为名义,向本人发送宣传图片,图片中明确标注“按要求享受一年不过退费90%”,并以此为噱头再次收取本人费用14320元,累计收取19800元。该机构在收取上述费用前,未以任何形式向本人告知退费相关附随条件,亦未就退费限制条款作出任何提示、说明或解释,直至本人完成全部费用缴纳后,才向本人发送电子培训合同,本人后续完成签署。2026年1月全国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本人考试未通过,遂依据机构宣传图片中的退费承诺主张权利,该机构却单方以“未达到退费要求”为由推诿、拒绝,拒不履行90%的退费承诺。 其行为已违反多项法律规定: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通过考试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该机构以“一年不过退费90%”作出考试结果相关保证性承诺,构成法定虚假宣传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就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退费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该机构缴费后才提供电子合同,且未对退费条件作出任何提示说明,其事后单方提出的“退费要求”依法不成为合同内容 ;其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履行的,应按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该机构拒不履行退费承诺,已构成违约;其四,案涉退费相关格式条款若存在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本人义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条款。综上,该机构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的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诉求是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