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虚假承诺24小时自动退款
网友保保_sqwAlrks
一、事件完整经过 1. 2026年2月16日,我在得物*台下单购买上述耳机,收货后对商品降噪效果不满意,符合*台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随即在7天期限内通过*台提交了退货退款申请。 2. 核心误导事实(有聊天截图为证):提交申请后,我多次向*台人工客服确认审核规则,客服全程、反复、明确告知我:“您的退款申请正在商家审核中,*台要求商家必须24小时内处理退款申请,逾期未处理,系统会自动通过您的退款申请”,我还特意将标注了“退款审核”的客服回复截图发给客服核实,客服明确表示已收到该凭证,全程未对“24小时退款审核、逾期自动通过退款申请”的规则作出任何否定或修正。 3. 24小时审核期内的关键动作:在*台承诺的24小时退款审核期内,我已主动拍摄了耳机在灯光下清晰呈现划痕的照片,完整发送给*台客服,明确询问该情况是否影响退款。*台客服当时全程未告知我该情况会导致无法退款、未作出任何否定答复,仅继续让我等待24小时审核结果,该行为进一步让我产生了“商品情况不影响退款,只要等24小时审核通过,寄回商品就能拿到全额退款”的合理信赖。 4. 我提交退货退款申请后,入驻商家在*台明确规定的24小时退款审核期内,全程未作任何回应、未审核我的申请、未对商品情况提出任何异议、未告知我任何退款限制条件,*台也完全没有尽到对入驻商家的监管义务,未督促商家及时处理我的诉求。最终按*台客服告知的规则,商家逾期未处理,本应自动通过我的退款申请。 5. 我严格按照*台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全套包装及配件完整寄回,商品情况已提前完整告知*台且未被*台否定,当前物流已显示商品送达商家并完成签收。 6. 但从我寄回商品开始,*台就出现了严重的出尔反尔、偷换概念、擅自变更规则的违约行为: - 事前明确告知我是“24小时退款审核、逾期自动通过退款申请”,事后却擅自改口,称“24小时审核的只是退货申请,不是退款,退款需要商家签收查验通过后才能办理”,凭空增设退款前置条件,完全推翻了事前对消费者的承诺; - 反复以“耳机已连接蓝牙=已激活”为借口恶意设置退款障碍,但OPPO官方根本没有该款耳机的“激活”定义,官网也不支持查询耳机激活时间,*台该说辞完全无任何官方依据,属于虚假理由; - 又试图以“商品有划痕”为借口推诿,但该情况我已在24小时审核期内完整告知*台,*台当时未提出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