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葱学园“培优提分课包”霸王条款拒退,要求退还未使用课程费用2008元并保留》
网友保保_4pI33wDt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向光合新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洋葱学园)支付2498元(实付2497.89元)购买“培优提分课包(高考26版)”,该课程为预付式教育培训服务,核心课程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人仅少量使用高中数学课程,物理、化学核心课几乎未用,其余学科完全未启;实物错题打印机仅少量试用,其余资料无实质性损耗。 *台以“超过7天不予退款、不支持拆分”的格式条款为由拒绝退款,该条款未履行合理提示说明义务,且不合理排除消费者退款权利,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应认定为无效。*台以无效格式条款一刀切拒退:*台以“超过7天不予退款、不支持拆分”为唯一理由,先后拒绝实物退款、“部分保留+部分退款”的合理诉求,明确表示该结果为“最终结果”,无任何协商空间。 偷换概念恶意误导消费者:客服沟通中,将预付式教育培训服务,恶意类比为腾讯、爱奇艺等一次性交付的娱乐视频会员,混淆两类服务的法律性质,试图规避“未使用服务需退款”的法定义务。 恶意拖延并规避文字留证:反复要求“等待专员电话沟通”,明确拒绝以文字形式答复退款金额、核算标准及处理时限,强制电话沟通、回避核心问题,人为拉长维权流程,造成本人时间与精力损耗。 还有我是否成年,不影响我作为消费者主张退款的权利。*台“超过7天不予退款、不支持拆分”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无论我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该条款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我购买的是预付式教育培训服务,而非一次性娱乐会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未使用的服务费用应当退还,这与我的年龄无关。 我已经做出了最大诚意的让步,仅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课程费用,并保留部分核心课程的使用权限,并非全额退款。*台以“成年身份”为由拒绝,是不合理的。又进一步以提供父母联系方式进行推诿与岔开话题,*台以“必须家长沟通”为由设置不合理门槛,拒绝履行退款义务。 本人已提出合理让步方案:仅要求退还未使用课程费用2008元,保留高中数理化全部同步/培优课至2026年6月30日及14本学案资料,自愿退回其余实物并自担运费。但*台以“必须家长电话沟通”为由设置不合理门槛,拒绝履行退款义务,反复要求电话沟通以规避文字留证。 现投诉,督促其履行退款及保留课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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