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珠海分公司重复收费8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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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2019年4月起,广东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对我家中的电视网络收取双重费用,至今已有80个月,和当地营业厅沟通后,营业厅表示只能退还两年费用,我对此处理结果不满。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4月,我家因有网络使用需求,向广电报装了新的电视线路,新安装的电视线路位置与旧的线路位置完全一致,此情况下,广电方工作人员从未告知旧电视线路需到营业厅办理停机,只简单口头说装好新的就可以了,由此开始,广电对我家扣取双重费用,至2026年2月,已有80个月,期间旧线路的费用一直从存折中扣取每月61.5元。与广电斗门营业厅沟通后,对方要求提供安装人员信息以追责,因我方无法提供,对方又表示只能退还“光纤改革”后的费用。我方认为追责到员工个人是广电方的责任,因用户无法确定安装人员信息不进行赔付是模糊了责任划分;所谓的“光纤改革”时间点也暴露了广电斗门营业厅的工作疏忽,对从未使用的电视网络从未进行核实。 我方要求广电斗门营业厅退还自2019年4月以来扣取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