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清远店隐瞒黄金克重涉嫌欺诈
网友保保_Dadt9uZT
在2026年3月4日晚上22点左右在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路周六福授权店珠宝一店内购买足金吊坠,原价2808,实际 花费248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g。然而我在购买过程中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高达2480/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 销售时未告知克重:(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店员和店长全程未主动告知商品克重,也未主动出示克重标签,并且在我询问时一直扯开话题,说这些款式和按克买的价格差不多,把克重隐藏在折叠页里不给我。只宣传工艺价值、原价换购。我是购买回家后自己复称,折算单价高达2480/克,远高于当日市场足金金价,商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2. 未主动开具发票:我在店内完成支付后,商家未主动告知、也未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和价签,后索要也不回复,仅提供质保单。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商品必须主动开具发票,商家未履行法定义务。3. 协商被推诿:我要求按当日足金金价折算旧金、更换按克重计价的黄金,商家以“工艺贵、一口价不按克重”为由拒绝处理,属于不合理推诿。 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责令商家立即补开正规发票;责令商家更换为按克重计价的,算差价退赔或者退货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