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专柜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b5R1Yxpp
已完结
本人于[2026年3月1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17号1F层1016号商铺周六福专柜]购买了一件黄金首饰,商品货号号:R01******88K。购买时,导购人员仅强调“一口价”和折扣活动,但对商品的具体克重(重量)始终未予明确告知,且未主动提供发票。回家后发现,商品的质保单/电子票上显示的克重仅为0.61克,按此计算,单价高达[1772]元/克,远高于当日金价。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和《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属于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的欺诈行为。基于以上事实,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进行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