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天河城店拒保屏幕故障并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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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天河城三星专卖店欺诈消费者、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投诉书 一、核心消费事实 本人于2025年7月31日,在广州天河城三星专卖店购买电子产品,合计消费16698元,其中手机金额为13999元,该手机在正常保修期内,无人为故意损坏、无屏幕破碎痕迹。截至投诉当日,商家以发票延后开具为由,至今未向本人开具两笔消费*3万元的正规发票。 二、事件详细经过 1. 首次售后反馈:保修期内拒保,无合理依据 2026年2月3日,本人发现手机出现屏幕闪屏、显示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第一时间前往该门店反馈售后。此时手机仍在官方保修期内,门店售后却单方面以“外壳有磕碰、屏幕漏液为人为导致”为由,拒绝履行保修义务,要求本人自行支付4900元高额维修费。本人当场对该判定提出强烈异议,售后人员并未出具专业检测报告,仅口头判定拒保,随后承诺等待店内专业师傅到店后重新评估,并承诺后续给予回复,期间未给出任何书面处理意见。 2. 二次到店:商家欺诈消费,加重本人经济损失 2026年3月6日,本人再次到店沟通售后事宜,店内师傅、店员及店长共同沟通后,建议将手机返厂检测,声称返厂后可纳入保修范围处理,同时告知返厂维修需要5-7天周期(过程中无告知有备用机借用,附图)。由于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已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本人迫于无奈并且选择信任,当场额外消费10799元购置新机(该笔二次消费产生后,商家依旧以发票缓开为由未当场开具,截至目前两笔合计*3万元的消费均无正规发票);期间店长还恶意贬低原手机,暗示原手机质量不如新机(建议调取当时监控),存在明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本人当场对购买新机后店长所述言辞及其方案并当场表示反对,本人初始诉求仅为履行好义务,正常保修、修好原手机的需求即可。 3. 返厂检测结果:商家及维修方推诿责任,霸王条款拒保 2026年3月7日,本人按照店长指引,将手机寄往指定维修机构——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厂检测,维修方依旧以“外壳有磕碰”为由,维持拒保判定,依旧要求支付4900元维修费。本人认为该判定属于霸王条款,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屏幕闪屏漏液与外观轻微磕碰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恶意逃避保修责任。后续三星官方客服介入,客服仅提出7折维修的敷衍方案;再次找到门店店长协调,店长仅表示需向上反馈,此后迟迟无任何处理进展,门店、维修机构、品牌客服三方互相踢皮球,全程推诿责任,拒不履行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