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在B站会员购消费2700元
网友保保_cGa30B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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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28日早上,发现家中未成年子女,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本人手机,在哔哩哔哩*台的“会员购”板块进行消费,累计消费金额高达2700余元 该消费行为系未成年人独立操作,本人作为监护人完全不知情且未授权。根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进行大额消费的民事行为能力,该消费行为应属无效 。希望*台可以,通过网易邮箱与我沟通130****15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