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崂山院区三明治含蛋壳致呕吐
网友保保_2WgEpWcL
已完结
2026年4月13晚7点35分,我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崂山院区负一层的7-11便利店购买一些食品,其中包含了一个11.9元的三明治。4月14早食用这个三明治,吃到一半咬到异物,发现是蛋壳。当场恶心呕吐。14上午8点多去店里找工作人员解决,留下我的电话拍了异物照片问了我的诉求后(我的诉求是退款+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1000的赔偿)让我回去等消息。之后接到一个自称7-11售后的一位工作人员,给我的方案是退还这个有异物的三明治并补偿我一个新的三明治。我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来赔偿。他给我解读了第148条条款,混淆概念。全程录音。我说那就申请市场监管局介入吧,他说可以,最后也是以调解为主。现在我的诉求就是全额退款那个有问题三明治并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