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如家酒店未通知拒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GgNlE0u4
审核中
投诉事由:酒店方未履行通知义务且拒绝合理退款,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事实经过: 本人通过携程*台预订4月16日入住,因行程延误未能如期入住。贵酒店在本人未入住的情况下,未主动联系确认行程,单方面将订单标记为“未入住”并拒绝任何形式的退款。本人通过*台多次尝试沟通,贵酒店始终以“不可取消”为由拒绝协商,未提供任何实际损失证明。 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贵酒店未证明因本人未入住产生实际损失,全额扣款显失公*。 诉求: 1. 要求贵酒店立即退还全部预订费用共计25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