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武汉中介诱导签季租并擅开芝麻信用代扣
网友保保_8yVZwxuO
在明确说"只租一个月" → 中介诱导签季租 → 中介擅自开芝麻信用 → 本人只付了一期 → 期满后代扣 → 全过程证明本人无违约恶意,中介和自如诱导签约与本人诉求不符的租房合同并且无提前告知其任何相关事项,签约完之后才象征性发了相关信息,中介和自如(武汉)存在过错 事实完整经过 2026年3月7日,本人通过自如*台寻找武汉江夏区短租房源,明确向带看中介表达只租住一个月的诉求(有聊天记录/录音为证)。 2. 中介在本人明确只短租一个月的租房需求的情况下,诱导本人签订季度租赁合同,声称"先付一个月,不住了到时候可以转租,没有损失"。在本人再三询问为什么是季付的情况下,中介仍说反正你付的一个月房租,到时候你到期不续了就行,本人又问为什么服务费是三个月的,中介又说这个没关系你到时候不续租了会退给你,全程只字未提一期到期不续租会扣违约金的事实情况。 3. 签约过程中,中介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手机开通支付宝芝麻信用服务并绑定自动代扣。此前本人从未开通该服务,对此操作毫不知情。 4. 本人仅支付第一期(一个月)租金后入住。 5. 入住未满一个月,本人因实际居住需求变化提出转租申请,但房屋未能成功转租。在此期间还发短信威胁说不交违约金就给拉入黑名单 6. 租赁期满后,自如通过已绑定的支付宝芝麻信用代扣功能,未经本人确认直接扣除后续租金/违约金。并且拒退剩余房租 本人已查过相关法律条例 (一)中介诱导签约,涉嫌欺诈/误导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真实信息权。中介在本人明确告知只租一个月的情况下,故意引导签订与真实意愿不符的季度合同,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本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二)擅自开通芝麻信用及代扣,严重侵权 1. 未经授权开通服务:中介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本人手机开通芝麻信用,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收集个人信息应经用户同意的规定。 2. 代扣授权无效: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 本人属于学生群体,如果中介都是靠这种诱导+欺*的形式来完成交易,这属实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学生的钱就好*是吗?如若不给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会一直投诉,线上线下结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