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之星文昌店服务粗暴、房质缺陷及拒赔
网友保保_3d22edc6
我要投诉锦江之星(文昌店),我是官方预订2026年4月15号入住的客人。办理入住时,一位男前台接待了我,并正准备主动为我办理房型升级事宜。此时,店长(女)突然冲出柜台,在未征得我的同意且无任何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以“只剩四间房”为由强硬喝止,粗暴拒绝为我办理升级。在我理性询问“若晚间出现空房能否再申请升级”时,该女性店长态度极差,全程未使用任何敬语(如“您好”、“抱歉”、“请”等),直接再次拒绝。该女店长粗暴干预正常服务流程且拒不沟通,严重违反了锦江“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给我们安排的房间一股甲醛味,找前台又换了一间。更严重的是,在当天深夜至凌晨时段,房间内的小夜灯/感应灯出现间歇性持续自动亮灭,造成了严重的“光污染”,整晚造成了强烈不适。由于同行者已入睡,我无法深夜折腾换房,被迫在这样的灯光闪烁中煎熬了一整夜,导致我次日精神萎靡,严重影响后续行程。退房时,我明确向前台指出上述三大严重问题,并提出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2条及行业惯例的合理赔偿诉求,竟再度被无理驳回。店方直接拒绝承担因房屋质量和服务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责任;最终只给出了“延迟退房两小时”做为补偿条件。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还当晚房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及《民法典》,必须全额退还我入住当晚支付的全程房费,并视情况给予房费金额50%至100%的补偿(以弥补商家造成的睡眠障碍及人身安全合法权益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