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分期利息未明示年化利率
网友保保_SiSgHPev
已完结
针对光大银行给出的处理回复,本人完全不接受、不认可! 1. 所谓“自助渠道有分期利息提示、经本人同意才办理”,只是银行单方面小字免责套路,页面刻意隐藏真实综合年化利率,只展示表面每期手续费,未依法充分履行明确告知、重点提示义务,利用格式条款变相套路消费者,不符合金融监管信息披露规定。 2. 不能以“已享受分期服务”为由,把不合理、未完整告知的高额利息强行让消费者买单。银行不能用事后霸王说辞,掩盖前期信息不透明、刻意隐瞒费率的违规事实。 3. 银行回避核心问题:未公示真实年化、未尽充分告知义务,只拿制式话术敷衍搪塞、推卸全部责任,拒不核算、拒不退还违规多收的分期利息,严重侵害持卡人合法权益。 现再次强硬诉求: 要求光大银行重新依规核查账单,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等额分期利息; 拿出完整合规的年化利率告知凭证、当时办理页面完整录屏证据,证明已尽法定明确提示义务。 若继续拿制式话术敷衍、拒不整改退费,本人即刻向12378金融监管、12315、*信访局、*督查*台全渠道实名投诉,同步保留所有账单、短信、回复记录,走调解、仲裁、诉讼全程维权,坚决追究到底,绝不妥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