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萃楼珠宝隐瞒克重、价格欺诈、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1RKUPAR0
处理中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6年5月2日,我在黑龙江省北安市步行街荟萃楼珠宝店以旧换新足金手链。兑换过程中,售货员推荐一口价手链,我多次询问手链克重为多少,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兑换了黄金手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标签克重折叠未给顾客看)。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把克数折叠起来,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一口价黄金也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克重!! 3.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商家增加一口价金饰条例,只能换价格替换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 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专用票,未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