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S24四次屏闪故障拒换机
网友保保_twLDk5Jt
事实经过:(所有的售后记录都能通过关联手机号在三星官方查到:134****9008) 本人于24年12月在拼多多*台购买了三星S24手机,并且在25年5月和25年12月(此时还在一年质保内)出现了屏幕问题,因为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三星官方为我进行了保内两次免费维修。 在第二次维修手机重新回到手上后三星回访电话里本人指出还存在屏闪诱因高温情况需要用一段时间看看再知道有没有问题,是处于能够勉强使用但不是完全正常使用,并且存在一年质保内二次维修手机到手后就开始逐渐出现越来越重的屏闪的客观事实(补充:三次报修时手机是都处于到了完全不能使用的阶段屏幕故障到完全看不到字这种程度)在第二次维修后的不到两个月(26年1月:此时超过一年质保但在单部件90天质保内)又出现同样的情况(非人为同一部件的质量问题)然后又在第三次免费维修后(25年4月29号:在第三次维修获得的90天质保内)又出现了同一故障,此时已经一共出现了四次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同一故障。 受损情况:手机屏幕出现过四次同一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与被投诉经营者沟通情况:在出现第四次相同的非人为质量问题的屏幕故障后我与三星官方沟通希望基于手机已经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和中国的法律法规为我行使免费换机的合法权益,三星官方拒绝履行义务并且歪曲了法律法规沟通态度十分恶劣并且完全*中国的法律法规,在我提出要依法维权时即使提到12315也是无所谓轻视态度。之后由于要到了第三次维修后获得的90天质保最后期限我前几天上报了工单,现在我害怕手机交给三星售后之后,被人为故意做手脚、恶意判定人为损坏、篡改故障,变相剥夺我的合法换机权益,所以维权结束前我暂时不敢交机并且希望申请冻结延长本次寄回检查维修工单。在向三星官方申请延长冻结寄回工单并得知了我已经投诉到12315后三星客服威胁我这次第四次故障如果不在90天质保内送回去寄修就自动失效。 争议焦点:三星以消费者大都不懂法规欺诈消费者,把三包*里:需要一年质保内经过两次同一故障质量问题维修并存在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观事实的时候理应生效被他们曲解必须我的第三次维修也在一年质保内才能生效该权益,并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满足了以上*理应生效的合法换机权益在超过后就立马失效。四次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具体诉求:最低免费换机,恳求监管部门依规对三星劣质产品事件顶格核查处罚,并且酌情赔偿我的所有耗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