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9C6465机票退改规则未显著提示且改签费过高
网友保保_0a5f1934
审核中
春秋航空 订单编号:33********33 乘客姓名:莫小勇 航班信息:春秋航空9C6465,南宁→曼谷 投诉内容: 本人莫小勇,通过去哪儿网*台购买春秋航空9C6465南宁飞往曼谷的机票,订单号33********33。在购票下单过程中,*台未以醒目、显著方式提示该机票严苛的不可退改规则,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现本人如需办理改签,春秋航空收取的改签费用远高于原机票价格,属于明显不合理收费、霸王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本人尝试与*台及航空公司沟通协商退改问题,但双方均拒绝合理处理,现恳请消费保*台介入协调,要求全额退还本次机票费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 1. 航空公司不能设置不合理的高额改签费 根据民航规定: 改签手续费必须合理、公示、明码标价,不能设置明显过高、超出合理成本的费用。 改签费>机票原价,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不合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