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京东自营拒退未使用XM5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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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05月21日】在索尼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购买商品,订单号:【(此处你补充订单号即可)】,商品名称:【索尼 WF-1000XM5 蓝牙耳机】。 收到商品后,我仅为查验外观与配件完整性拆封了一次性外包装,未使用、未激活、无任何划痕/污渍/功能损耗,商品本体、配件、说明书及包装盒均完好,且仍在法定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 商家以“一次性包装破损不支持退货”为由,拒绝为我办理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该行为严重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网购商品7日内消费者有权无理由退货;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3.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8条:消费者为查验商品而拆封包装,不影响商品完好,商家不得以此拒绝退货。 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商家立即为我办理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承担退货运费; 2.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商家整改其违法格式条款,规范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