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台售假且未履行假一赔三承诺
网友保保_4020cf1e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5月11日,在得物APP*台购买了两条天然宝石手链,实付金额149元/条,合计298元。 商家回复是天然宝石材质,但后续本人用紫光灯照射后发现与天然宝石反射光线不一致。 我委托得物官方CMA/CNAS双资质实验室(上海睹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实物检测,明确结论为玻璃材质,与商家承诺的天然宝石完全不符。 商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款商品材质给出三种不同说法,最终主动作出高于详情页的虚假承诺,属于恶意欺诈行为。得物*台公开承诺“假一赔三”,但至今未按承诺处理。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提出以下诉求: 1. 退还两条手串货款298元; 2. 按“假一赔三”标准支付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条计算,合计1000元; 3. 报销本人垫付的CMA检测费79元及来回运费; 4. 对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