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武汉店以旧换新多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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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7日在六福珠宝武汉市洪山区佰港城店进行黄金以旧换新,交易金额8930元。交易过程中及事后,商家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现正式举报: 违规一:电子发票冒用消费者签名 交易完成后,商家在电子发票上冒用本人名义签名,本人从未授权、不知情。该电子签名非本人签署,系商家单方代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二条,伪造、冒用他人电子签名属于违法行为。 违规二:未取得顾客签字确认即熔化旧金 保证单正面"顾客确认栏"为空白,本人未签字确认。保证单明确写明"来金即作熔化处理,顾客签署确认"。商家在未取得本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本人5.98克旧金熔化,违反交易程序。 违规三:纸质发票无顾客签字 交易完成后,纸质发票正面无本人签字确认,无法证明本人认可交易内容。 违规四:交易后回收商品标签 交易完成后,店员以"公司规定"为由将商品标签收回,未随项链交付给本人。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多地监管要求,黄金饰品标签必须随商品交付消费者,商家无权回收或隐藏关键信息。 违规五:店招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 门店悬挂"六福珠宝"品牌招牌,但收款主体疑似加盟店,消费者无法从门面识别实际经营者,涉嫌以品牌名义误导消费者。 违规六:以旧换新程序严重不合规 交易过程中,店员未主动告知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的区别,未披露克重差价对应的实际损失。目前已有多地消保委认定:黄金以旧换新未主动披露克重、差价,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本人诉求: 1. 请求*台督促商家对其冒用电子签名、未签字熔金、回收标签等违规行为作出整改; 2. 请求将上述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3. 本人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商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证据材料: · 电子发票截图(显示签名非本人签署) · 保证单照片(显示顾客确认栏空白) · 纸质发票照片(显示无顾客签字) · 与店员沟通记录(关于回收标签) · 六福珠宝官方公告截图(证明当日换购价/卖出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