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擅自开通增值业务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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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手机号,在本人没有主动办理、无短信开通提醒、无验证码确认、未签字授权的情况下,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私自开通各类付费增值业务,在本人不知情期间累计无故被扣话费235元。 商家私自扣费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现正式提出诉求: 1、全额退还违规扣除话费本金235元; 2、按消费欺诈执行三倍赔偿:235×3=705元; 两项合计940元,钱款原路退还至本人收款账户,拒绝以话费、套餐、流量等形式抵扣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