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强制捆绑高价套餐并拒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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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套餐资费过高,多次要求取消高价套餐及最低消费,均被运营商无理拒绝。运营商通过变相强制手段,诱导/捆绑本人办理了打折活动。现要求运营商无条件取消该捆绑活动,并协助本人更改为39元(或当前最低档位)在售套餐。运营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交易权。 因运营商拒绝用户合理的降档诉求,变相强制用户办理高价套餐打折活动,并且在用户要求取消打折活动时运营商以无效的格式条款索要违约金,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运营商称在办理打折活动时提醒过用户提前取消要赔付,但只是线上办理时通过电话简单说了一句"需要赔付",这属于"告知不显著"! 且消费者在提出更换套餐的要求时,运营商称号码为“吉祥号”不予更换,但此前消费者本人并不知道号码为“吉祥号”,号码为他人转赠到消费者本人旗下,办理转赠业务时运营商相关工作人员也并未告知或告知不清晰该号码为“吉祥号”并且有最低消费,当运营商听到这个理由却说“吉祥号是不允许转赠的”,一边说“不允许转赠吉祥号”一边仍然办理号码转赠业务,运营商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条例“移动营业商合约期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例。” 工信部规定“通信企业不得已任何方式任何规定限制限定用户指定业务”不得收取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