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外卖订单现虫子,商家*台推诿不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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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8日通过京东外卖*台在"湖南湘江新区周庆清餐饮店"购买外卖食品,订单金额11.9元。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中含有虫子(见附件照片),已保留实物证据。 发现问题后,本人联系商家客服,商家冷处理。联系京东*台客服,*台仅要求本人申请"食安险",赔付金额仅十几元,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变相推卸责任。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诉求: 1. 要求商家退还餐费XX元; 2. 要求商家/*台依法支付赔偿金1000元; 3. 请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商家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