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拒绝合理改期,17490元兰卡威酒店提前9天顺延1天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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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携程预订马来西亚兰卡威The Datai Langkawi酒店雨林别墅2晚,订单号11************46,入住日期2026年7月10-12日,总金额17490.26元。 因7月10日临时增加不可调整的出差,本人于6月30日(距入住10天)联系携程请求将入住顺延1天至7月11-13日,同房型、同时长、不退款,仅*移1天。 携程以"酒店严格不可更改"为由拒绝,仅补偿85000积分(约850元,不足订单5%)。 本人认为此处理不合理: 提前9天申请,酒店有充足时间再次出售房间,无实际损失; 该酒店官网明确写明"Modifications are subject to the hotel's availability",并非绝对不可改; 同类案例(兰卡威酒店+携程+提前70天)经本*台投诉后1天内全额退款(案例编号10*****96); "不可更改"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诉求: 携程协调酒店改期至7/11-13; 若改期不成,全额退款17490.2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