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售后维修被天猫卖家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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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1月11日购买的HKC显示器出现故障,在保修期之内,与店家协商进行维修,在2018年10月11日,将显示器用顺丰快递寄到店家提供的位置维修。(图一) 我在2018年11月3日,收到快递检查时,发现卖家寄回来的显示器与原先的显示器并不是同一个(图二) ,而卖家一开始说这是给我的备用机,而后又说这是官翻机,最后是以“以换代修”的理由敷衍了事(图三)。 在申请维修服务之前,卖家并没有说明维修服务是“以换代修”,也没有说明“以换代修”中的“换”是翻新机而不是全新(图四)。 卖家在没有提前告知我是维修还是更换官翻机时,私自更换我的显示器,把原来购买不足一年的显示器,私自掉包换成了一个二手翻新机,这侵犯了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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