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我公司和合优网络签订了网站建设服务,合同签订好之后,签订人辞职,合优网络11月16日催收尾款,我公司人员重新对接合优人员,开始启动项目,开始测试网站功能,发现没有合同中的功能,提出补充功能,合优补充了一部分后,还是催收尾款,声称不打款就做不了,但是网站功能没按照合同添加,没进行测试,我们无法申请尾款;11月29日上午合优网络关闭和测试网站,到此,我们支付给对方的14000元,款项,我们连一个网站页面都没有,现在向消费保投诉,希望对方公司退款,希望得到消费保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