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三月十号在毒app购买了一件衣服,因为价格比较贵,后来又在贴吧上了解到这个码数不适合我,故向客服提出要求退货,客服同意后,我电话联系快递公司,做拒收处理,快递在三月十四号退货到了毒app。在三月十七号,我登陆毒app,想要了解进度,发现订单显示已收货,于是询问客服,得到答复七天自动收货了,并答应重新给我处理。今日三月十九号,再次询问客服,得到答复我的订单不给予退货,衣服将重新寄给我。消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我认为毒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讲信用,反复拖欠退款,已经侵犯了我的权益,故提出维权要求,希望能帮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