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新通留学霸王条款,未进行任何诸如:文书、简历、个人陈述、推荐信等,解除合约要服务费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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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2年4月24日与浙江新通留学教育南京分公司签约了日本旁听生的留学合同。目前为止,仅与中介进行了线上沟通,期间中介只提供一份选校建议,但并未商讨确定。因为本人没有语言成绩,所以签约后也没有任何的进展,诸如:文书、简历、推荐信、个人陈述等。所以中介根本没有任何付出,确认需14000的服务费。并且在合同存续期间,不止一次向我推荐其他留学申请服务。我于2023年7月15日向中介提出解除合同及退费后,中介说,服务费全扣,只退签证费用。根据合同法第54条法规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并且根据我国留学机构合同范本指出,我目前最多算第一阶段,甚至第一阶段都不算,为何一分不退?最后,本人同意支付2000元违约金作为中介线上咨询的费用。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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