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3万元相机两度质量问题召回换新流程长达两个月直接造成上千元损失却不用承担丝毫责任者是否合理?

张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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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号购买并到手一台尼康Z8相机,同月23号尼康发布召回,按流程寄往售后开具三包凭证再转寄经销商上海佳康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淘宝:文博相机。换新过程长达一个月,期间拍摄工作所需器材全靠租赁,经销商表示换新相机需寄往尼康工厂置换,尼康售后则表示只负责开具三包凭证,换新过程由经销商负责,双方互相推卸责任。终于于8月6号到手换新相机,结果于8月7号惊愕发现新换的相机又属于尼康当日发布召回批次的问题机器,由于无法承担继续等待一个月的器材租赁成本,联系经销商退货遭拒,联系尼康售后希望一周内换新被告知不负责此内容,提出希望提供备用机则被告知没有此项服务,明明是尼康产品质量问题给我造成了巨大损失,尼康却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现有一下诉求希望能实现任意一条。1.换新期间尼康提供备用机。2.尼康出面于经销商沟通,保证我两周内换新成功。3.尼康出面与经销商沟通给我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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