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虚假宣传,拒不履行原始保单协议,擅自修改保险条款。导致被保险人崔建平过早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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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虚假宣传,擅自修改条款。拒不履行原始保单义务! 被保险人崔建平在2022年1月18号确诊肺癌,淋巴癌,并脑转移。1月19号报案。 保险期间: 2021年9月1号—2022年8月31号 微信客服说这个期间出险的。才符合理赔条件!崔建平符合理赔条件。期限一年。延长30天。也就是理赔13个月。 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微信客服永远都是按照擅自修改保险条款说事。我的原始保单就是废纸一张! 为什么把(保险期间)修改成(保险期限) 修改后,理赔日期都变了。就理赔几个月。 2022年9月以后到2023年2月17号 就不理赔了。住院补贴每天100元,也不给。 买保险的时候,客服为什么不明确告知我们就理赔几个月呢? 为什么理赔期间,突然让我重新签订协议? 原始保单都是按年计算的。 结果,就理赔几个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一年累计垫付医疗费(不超过30万) 微信客服修改成— 垫付医疗费的(10%) 买保险的时候,为什么不告知只垫付医疗费10%呢? 由于微信客服擅自修改保险条款。耽误患者崔建平去更好的医院治疗。 导致崔建平在2023年2月17号过早病逝! 如果,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履行原始保单义务,执行医疗垫付,患者至少延长生命一年,或者3年,乃至5年(患者每月退休金不到7千元) 还有一年累计住院补贴180天。就理赔2个月。 诉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原始保单义务! 2022年9月到2023年2月17号 期间的住院理赔金,住院补贴和赔偿患者崔建平过早去世。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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