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大街老凤祥购买一口价黄金未告知克重 售后服务与购买前所承诺不符。

wangsheng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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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2023年9月24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大街一金店门面店花费3132元购买一口价金锁, 同年9月25日与店员协商退货或者换按克重黄金,遭到拒绝。 投诉点:1.隐瞒金饰克重, 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 柜姐未告知, 吊牌遮挡克重, 正反面都未标注。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销售、 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 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 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 即使是一口价黄金, 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2.欺*和诱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条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6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 也属于一种诱*行为。 当时店员只告诉价格,并且金饰吊牌只有价格,并未标示克重,我不知道金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为是自己买的就是克重黄金,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 应当属于价格欺诈。 商家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 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 属于诱*消费。 3.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第四百五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该格式条款无效。该店铺开具发票上面是 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4.我方诉求:按商品价款全额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顾客去门店挑选饰品时,店员均已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告知该饰品的材质、计费方式及佩戴须知。因此消费者再确定是否要购买该饰品前,请核对好以上信息再去结账付款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改善服务,解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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