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旅游误导消费者行为,要求退款并道歉
JHU
本人2023年10月26号在美团购买订单编号为6982879680776017的999元酒店兑换券 然后通过我的订单 查看该订单详情 查询能兑换的酒店 看了一圈下来没有自己心仪的酒店 于是直接在美团上订了订单编号为4935****1703的一家酒店 然后此次事情告一段落 该999元酒店兑换券忘记退款 昨天12月30号晚上11点22 从美团主界面酒店预订入口看香港的酒店前后看了5分钟突然发现了一家0元的酒店 本人抱着好奇态度点进去查询是否能下单 结果提交订单直接成功 订单时间:11:27分 订单编号:4935****5591随后查看酒店订单的时候发现了之前买的999元香港酒店兑换套餐也被使用 随后11点36分联系客服要求退款 前后为10分钟 客服给我的回答是已经帮我记录并要我放心等待第二天会给我打电话联系 经过一天的沟通 美团方拒绝此次的退款 并提供¥200的补偿 其他¥800的损失将由自己承担 本人不同意 因此投诉 附加:此次很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个人买的酒店套餐 不管是哪个平台 都是要求从该订单入口进行兑换 并不能在主界面直接使用 例如 (南航随心飞机票兑换)(飞猪酒店券预约酒店)(抖音跟团游券预约时间)等等…这些全部都是需要从券的订单入口进行预约兑换 而美团的则是在主界面直接让客户预定 有非常严重的误导客户行为 使其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原本该从订单入口兑换的产品直接使用 美團意見最終是賠付¥300本人不同意 本來就是美團的責任 誘導客户使用消費券 要求全额退款 不知道美团是怎么协商的 我跟商家联系商家态度很好。 美团一直要求我一起与商家联系 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关键在于美团诱导客户消费 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第四条!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