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珠宝隐瞒商品信息,要求按发票金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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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诱导消费,隐瞒商品信息,违反税务法,要求按照发票金额换克重 2023年7月在湖北省武汉市盘龙城万达广场1楼3号门龙凤珠宝购买黄金戒指,旧黄金2.9克想换同样克重的,最后引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戒指,补了1350元,共2970元,投诉点一:诱导消费。因本人是第一次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并表示优惠力度很大,利用话术一番推销,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投诉点二:故意隐瞒金饰克重等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属于种诱骗行为。在付款之前,我问该欠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购买完回到家后,我发现是一口价戒指,2.9克的实心旧戒指换了一口价戒指,实际换算下来每克黄金高达1073 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1400元左右。 而且发票单据上面并没有克重显示,隐瞒克重,付款时并没有告知不能按照单据价格换同样克重的,应当属于价格欺诈。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卖方应该如实回答,买方具有选择一口价黄金或是称重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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