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我爱我家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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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3年12月27日与相寓(我爱我家)签约 朝阳区三里屯南路14号楼1门1803号的10个月租房合同,并缴了 押一付三和服务费(中介费)一共花了24749.45元。签合同前租房中介并未告知我们租户的正楼下是一个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签约一周后搬进去入住发现每天凌晨2点到5点期间有人的砸墙声、各种窸窸窣窣噪音和狗叫声,导致每晚被吵醒,无法入睡,经过几天的询问邻居发现我们的正楼下门口贴了很多纸上写着奇怪的文字,怀疑这里住着精神疾病患者,敲门发现每天凌晨声音正是她发出,准备询问对方时 对方突然大骂要打人,狗也冲出来咬人,吓的我直接跑回房间并锁门,结果对方追到门口敲门大骂我们躲在门里,报警了警察来了她才走,由警察把我们护送下楼在宾馆度过一晚,第二天找房子中介要求退租。 现在对方只答应退2024年1月13号后的房租、押金和服务费,要扣除2023年12月27日到2024年1月14号期间的房租和服务费,因为对方未提前告知正楼下是精神疾病,如果签约之前房屋中介的人正常告知楼下的精神病情况我们是不会签约租房的,又搬家置办新家具花了很多时间、人力、财力。我们的诉求是退还所有的费用以及赔偿我们的搬家费和精神损失费2000元。我们不接受扣12月27号到1月14号期间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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