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李宁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GeTQrmes

已完结

2月6日我在台州椒江宝龙城李宁店买了两件外套和一条裤子 晚上回到家觉得不太合适就想退掉 因为小票上有写“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我给先问了官方网站的客服 客服说让打电话给店家 店家态度挺不屑的 然后被告知“特例品”不予退货只能换货 店家没有先前告知这三件都是所谓的“特例品”也没有说明这个“特例品”到底具体指什么 到底是因为真的特例品没法退 还是会影响店里的业绩不想退? 这个所谓七天无理由的限制条件“特例品”定义到底是怎么样的? 真的很搞不懂 商品拿回来觉得不合适想退货难道不是消费者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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