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e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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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e在没有【显著明示]特殊包装保护要求的情况下,以产品已拆封为由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2024年2月15日在淘宝天猫平台的店铺bose上购入了一款降噪耳机,试戴之后耳机出现断流等问题对耳机不满意,于是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后续店铺以”商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我的退货退款申请(图1)。根据淘宝平台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消费者基于需要查验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而进行的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图2)而商家确实有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对特定包装的保护要求,但这种情况应该给消费者提供【显著明示](图3)。而这个要求,bose是在商品详情页面的最下方,用小字体对消费者进行告知(图4),这个方式既不醒目也不便于浏览;以及在旺旺发送时,消息过多,内容过长,导致这项保护消息要求根本不会看到(图5图6),同分享不醒目也不便于浏览;以及在发货包裹中,并没有任何醒目的提醒,以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对拆封后无法退款的做法知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而bose的做法,并没有以显著的方式,对售后服务这个关乎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内容进行说明,而是用了小而隐秘的告知方式,这不仅限制了消费者检验商品的合法权益,以拆封为由拒绝7天无理由退款,并且减轻跟免除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这是对消费者而言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这是一种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平台技术手段对消费者进行强制交易的行为,本人予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