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欧拉汽车分期贷款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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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4月5日,在欧拉汽车ORA佛山国际车城销售体验中心(顺发店)咨询购买欧拉好猫401尊荣版汽车,当时销售提供了两个方案:1.分期贷款,并说明首付1万,分期5年,还满1年后可提前全部还款,利息按每个月360元计算,计算下来买车总成本为11****24元,贷款的机构为欧拉旗下金融公司: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全款,落地价11****00元。我们在对方保证贷款利息为每个月360元的情况下,选择了分期。后来销售为我办理长城滨银贷款合同签约时,完全没有给我看具体贷款协议,只让我签字,出于销售人员态度诚恳热情,我直接签了。今日2024年4月8日,收到长城滨银短信,登陆公众号查询到贷款合同,显示利息远比销售当时承诺的360元每月要高,并且合同写明还满6个月可以提前还款,销售现在回复“公司金融随时变动,以金融为准,并且依然保持还满一年”,合同内容完全与销售保证的相违背,现在销售处理完全属于不积极状态,一直声称要请示领导,没有积极沟通,要我接受结果。以下行为都在侵犯我的消费者权益:1.利息比销售保证的高;2.销售在为我办理贷款签约时完全没有给我看到具体贷款协议就让我签字确认;3.销售和贷款公司确认必须还满一年才能提前还款,和贷款合同约定还满6个月提前还款,相违背。我的诉求是:因为我已经为了新车开始采购相关汽车用品和办理相关手续,完全浪费我的精力时间和情绪,欧拉请相关人员,包括销售和领导对我致歉并取消分期贷款购车,为我转为全款购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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