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中介违约行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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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们于2023年6月14号通过我爱我家房山区长阳镇合景领峰我爱我家门店经理宋*(男)介绍租住了位于悦都新苑一区7号楼2单元202室房东李*(女)的房子,月租金4200元,中介费我们付了3200元,房东付了1000元。(签立合同之前口头跟中介和房东再三确认近三年到五年没有卖房打算)才同意签立电子版租赁合同,(同户型其他房源都比她家便宜)租期一年,合同到期日2024年6月13号。在此期间中介再没有服务过我们,直到2024年3月(此时离合同到期日还有三个月)中介门店经理宋海丰经验丰富为违约做好了充分准备,通知我方以语音形式通知,未留下任何文字证据,对此后期坑钱狡辩欺骗做足了准备…在此期间要求我们一定要全力配合看房拍照,配合房东中介(我爱我家和链家)卖房,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同时中介替房主 催促我们快速腾房不要滞留…但突如其来的变故,作为中介未给予我方提供任何线下服务及其他服务…中介配合房东坑害租户,丧良心,扣压我们租户押金…4200元及其他费用…同样是中介的客户,并不能同等对待,哪边利益大就偏向哪边,有失于这个行规的道德…对此强烈不满…要求投诉…希望贵处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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