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力健身涉嫌虚假宣传及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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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1. 我于2023年4月21日在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时力健身(大悦城)店签订了一份游泳健身3年卡并当场交费,收款收据里明确写明会员年卡包括游泳和健身,但是到现在2024年4月28日此健身房都没有游泳池,之前办卡前和签订合同时宣传会有600m2的恒温游泳池,也是因为游泳池才办的年卡,但是经过一年,还是没有游泳池,侵犯我消费者权益,且行此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诉讼要求:终止游泳健身卡合同,退游泳健身卡剩下的费用;且赔偿我购买游泳健身卡中游泳费用的3倍。 2. 我于2023年9月13日在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时力健身(大悦城)店预付了57节健身常规私教课20000元和拳击课30节11800元,但到今年2024年4月份我选择的这个健身房的健身私教欧阳施被调到其他门店,拳击教练李东离职,但是我还有29节健身私教和23节拳击课程未上,而且在其健身房近1年来,因健身房教练离职和频繁给我更换教练的原因,本人健身效果和体验感不好,想要退余下的课程,但是去与健身房协商两次,健身房均拒绝退款,我还拿出之前此健身房管理人员备注在合同上增加的条款:如欧阳施教练离职课程费用全退给他们看(虽然当时意思是欧阳施教练离开,但是被玩了文字游戏,被写成了离职),来各种协商,但是健身房还是拒绝退款,态度还很嚣张,就是说不退,侵犯了我消费者权益。诉讼要求:退余下未上的健身私教和拳击课程的费用共计19222元。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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