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拒绝退货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友保保_D9TjFG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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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给我买了包,今天才知道,但是我不喜欢,已经有类似的,所以想要选择退款。首先,不让退货这个点就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即收到商品起七日内可以退款,更何况我的商品都还没收到货,甚至连海关都没过。其次,像商家说的,在购物之前会有个买家须知,其实商家很清楚,利用人的购物心理,一旦购物欲上来根本不会看条款,并且这个条款我认为属于霸王条款。什么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违反公平原则且损害社会利同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则判定为无效:而这已经违反了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权,也就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包括退换货政策,商家不同意退货也就违反了公平原则;其次这个行为是损害社会利益,我国是个消费大国,如果连基本的消费都不能得到保障,那怎么促进消费,带动经济?而且国家也有相关规定,例如我上面提到的第二十五条,已经与这个条款相悖,而且如果没用,如果不能保证消费权益,如果不能有利于社会利益,那制定该法规的意义是什么,所以这个条款不仅违反公平原则损害社会利益,还相悖于我们的法律法规,因此它怎么不算无效的霸王条款呢。今天我的诉求也很简单,只是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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